彰化縣廖先生上月下旬收到一張eTag帳單,繳費期限本月2日,他以為228連假可順延一天繳費,3日要繳納時卻發現多出催繳處理費,氣得拒繳。
廖先生越想越氣,昨天透過彰化縣福爾摩沙志工聯盟協會理事長陳冠鴻向遠通電收反映,政府規費遇到連續假日都可順延一天,為何透過遠通電收收取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特立獨行」不准順延。
廖先生表示,2月下旬收到eTag帳單,列出元月19日、23日、29日的296元、6元、2元通行費,繳費期限為3月2日,因228連假將屆,他3月3日到超商繳費,已產生雙掛號催繳處理費50元。
「通行費才304元,處理費就佔六分之一,不合理。」廖先生說,繳費期間沒幾天,萬一用戶剛好事情比較多,豈不是容易延誤繳費期限,而且處理費毫無彈性,不管通行費多少都收50元,令人無法接受。
廖先生拿出兩封繳費通知單,列印3筆費用的列印寄出日2月18日,實際寄到已二月底,另一封繳費通知列印寄出日3月6日,他11日收到,15日截止繳費,繳納日數也僅短短4天。
陳冠鴻說,遠通電收承包政府國道計程收費業務,應站在服務民眾的立場為用路人考量,他有多名朋友抱怨eTg收費凸槌,遠通電收都要陳情人上網「自己去查」各種規定,實在不便民。
遠通電收回函,決定即日起平信通知繳費期限若遇假日,可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這次廖先生若願加入成為eTag會員,處理費50元將從以後通行費中扣抵。
廖先生說,能為用戶爭取到連假順延一天繳費,他覺得繳50元處理費「有價值」,但他還是不申請加入e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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