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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面試時個人隱私的部分
May 25th 2014, 15:52, by YunJonWei
作者 YunJonWei (楊宗緯)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請益] 面試時個人隱私的部分
時間 Sun May 25 15:52:51 2014
※ 引述《annakarina (新浪潮旗手)》之銘言: : 出示免役證明之後, : 面試官如果問我為何免役, : 我不說憂鬱症, 說過瘦, 這樣構成詐欺嗎? : 如果公司要我拿出通知書跟診斷書, 不就違反個資法? : 公司有辦法私下查我醫療報告嗎? 一般正常的公司,簽約時都會註明,若面試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造假, 除了立即免職外,應附帶賠償公司損失。 若你簽了這種約,到時被查到就負起責任就好啦。 想造假就該負責被查到時,該有的責任,否則對其他人多不公平阿。 大家都說自己是哈佛博士就好了。 再來醫療資料部門,你可以有權利不提供。這是法律保障您。 任何人都不可以在你未同意時,用任意手段取得您的醫療資料。 若公司沒經過你的同意,用任意方法取得您的醫療資料,絕對是違法的。 但是公司也有同樣的權利,若你不提供公司所要求的資料,公司可以不錄取你。 所以你有權利不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但公司遇到這樣的人,也有權利不錄取。 建議你就大大方方地說實話吧, 並且用實際的行動或經驗,證明這些並不會影響工作。 你要人家不在意這件事情,你自己要先有自信,不然誰會想跟你一起工作啊。 當然你要怎麼說,你自己選擇,但請自己負起所有責任。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07.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01004374.A.215.html ※ 編輯: YunJonWei (114.45.107.56), 05/25/2014 15:59:46
→ Wishmaster :大大方方地說...呵呵... 05/25 16:38
→ KUASkako :說真的就說吧,之後如果被發現更慘 05/25 16:45
→ chucklee :麻煩看一下就業服務法 05/2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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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onj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 (0) 人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