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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愛上8歲小羅莉 少東:「以為她對我有好感」
Apr 24th 2014, 07:24
北市大理幼稚園少東余俊寬11年前與8歲紀姓女童的母親簽下「婚姻誓約書」,雙方約定,女童18歲後要嫁給余男當妻子,但余男後來卻發現,已經17歲的紀女早已嫁做人妻,他不甘遭騙婚騙財,一狀告進地檢署卻不起訴,他上午接受《蘋果》獨家專訪氣憤說:「她們母女倆前後借了7、80萬元,甚至(紀女)婚後還騙簽婚約、傳簡訊借錢,這不叫詐欺,什麼叫詐欺?」 余俊寬(40歲)是日本立命館大學國際關係系碩士畢業,12年前回國在家族經營的大理幼稚園工作,至今未婚,余男與女童訂下婚約前,曾交過女朋友,但最後不歡而散,直到紀母說要將女童許配給他,余男就再也沒有跟其他女性交往過。
余男說:「11年前結識紀母,看到女童可愛,閒聊時隨口說說等女童長大結為連理,紀母也口頭答應,我信以為真,2006年起紀母就以婚約及經濟不佳為由不斷借錢。」 余男表示,過程中紀母一直讓他認為,只要女童18歲嫁會給他,紀母不僅讓女兒念稻江幼保科,並告訴紀男這樣以後女兒更能名正言順到幼稚園和他一起工作,期間紀男也經常與女童一起出遊,吃喝消費都是他出錢。紀男說有一次出遊時,女童點了有酒精的飲料,喝了一口就給他喝,他還以為女童對他好感。 余俊寬並指控,這些年,他一直資助紀女童母女,包括與母女出遊消費、學費、制服、房租、買手機、還債等,小則數千元、大則數萬元,其中包含紀母曾與人發生婚外情,需錢和解,當時拿著和解書找他要10萬元,余男說,紀母已陸續簽下20多張借據。 余男說,之後他與紀母在2012年3月26日將口頭的婚約,改成正式的「婚姻協議」,紀母並簽名蓋手印,但事後他卻在女童臉書上發現,她早在2011年5月1日就結婚,還有小孩,余男怒罵,「這擺明就是利用婚約騙錢」,他因此控告母女倆這詐欺,但檢察官認為,雙方的婚約違反善良風俗,且因屬民事糾紛,將全案不起訴。 對此,余俊寬氣憤說:「檢察官從沒傳過我,我連地檢署一步都沒踏入,就直接不起訴,太離譜了。」余的律師張義祖也說,當律師20年第1次遇到檢察官直接打電話給律師,透露心證,張義祖並指,檢察官余男與紀母親暱,完全是不是事實,傷害余的人格。 余俊寬與張義祖都說,只要對方用虛構的理由,而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騙取錢財,就構成詐欺,與合約是否違反善良風俗是不同的層次,2人並說:「若這行為不算詐欺,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假借婚約騙錢呢?」針對余男的指控,記者試圖聯繫紀女母女未果,不知回應。對於余男質疑檢方未開庭就結案,檢察官表示,所有認定均記載在起訴書中,不便回應。(張欽/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 【相關新聞【更新】母為借錢 竟要8歲女兒嫁32歲郎 】 【相關新聞栽培蘿莉當老婆 「光源氏十年養成計畫」 】
余俊寬對於檢方不起訴女童母女,表示「如果這不是詐欺,什麼才是詐欺。」。葉志明攝
余男拿出他與紀母簽下的誓約書,證明紀母答應將女兒許配給他。翻攝照片
余男拿出紀母因婚外情,向他借錢和解的借據。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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