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召開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會議,決定即日起展開為期半年的貪官追逃行動。大陸媒體今天並整理出,大陸貪官逃亡目的地偏愛北美和澳洲。
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26日召開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會議,決定即日起展開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貪官)。
大陸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盡最大努力將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人繩之以法,最大限度運用法律武器追繳贓款,有利打擊和震懾犯罪份子。
這場會議還要求大陸各級檢察機關進一步鞏固和拓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合作平台,透過多種形式、多種管道靈活務實展開國際司法合作,充分利用多邊公約、司法協助條約和引渡條約境外追逃。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大陸外逃貪官,首選目的地是加拿大、美國、澳洲等國,其次是俄羅斯、拉丁美洲、非洲、東歐或者周邊國家;大平洋島國和中美洲一些國家,也是選擇之一。
此外,報導分析大陸貪官外逃案例認為,貪官外逃共有七步驟:轉移資產-家屬先行-準備護照-猛撈一筆-辭職或不辭而別-匿藏寓所-獲得身分;通常外逃的準備時間需要1年。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一份報告詳細披露,大陸腐敗份子通常利用現金走私、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對外投資及信用卡工具、借道離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關係人等八種途徑,向境外轉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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