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sky0928 (唧)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已提離職,公司不放人
時間Wed Sep 24 23:07:01 2014
其實我也在版上爬過許多離職文..真的是月經文 但真的很生氣!!!想上來詢問各位... (文長) 現職工作為某飯店業務助理 今天做滿半年.. 簡單告知一下概況.. 工作內容就是處理新的訂單, 修改訂單, 確認團體出發的細節,接聽電話,追訂金..等等 加上我 共三位業助 其中一位業助做到9/30 她負責一位業務 另一位業助剛來兩週,負責高雄兩位業務(業務量較少) 看似簡單,其實工作量算滿大的,但我的表現公司都很滿意,因為我都處理的很好。 我負責三位業務的團體, 第一個是業務經理也是我主管,她事情非常多又時常出差,一出差就是一週。 第二個業務10月開始請育嬰假,已交接給新來的業務 第三個業務,在這裡待很久了,有時候看我忙的時候她會自己處理團體的事務。 另外很多權限都是在業務手中,許多事情都要和業務詢問再回覆給客人/旅行社。 最近找到新工作10/6報到,故做到10/3 9/22 向我主管提出辭職,告知已找到工作,並且有發mail 主管慰留,一開始說再待滿半年,甚至還說履歷上工作經驗只有半年的不好等等... 然後也詢問我是對工作上哪裡不滿意, 我說薪水低、沒加班費、事情很多 主管回覆現階段無法加薪,加班費可以幫我爭取,至於工作內容可以再調整。 談到最後說10/3真的沒辦法,目前沒有人交接,也沒有辦法說找人就找到 起碼再協助一個月,我說真的沒辦法,主管請我再考慮...結束談話。 事後我也有向新公司詢問是否可以延後一週報到,新公司說還是希望10/6報到。 9/23 又再向主管告知,新公司真的無法再延後報到 主管說但是現在就沒有人可以交接,要怎麼辦...我還是保持強硬的態度,並表示勞基法 有規定我只要十天前告知就可以離開了,主管不理我..說會再和總監討論。 (我想說找人是你的問題.這公司在我就職期間來來去去了很多人..) 晚上下班後接到主管電話,說總監請我幫忙到10/15, 目前沒有人可以交接,找人需要時間, 且面試時有說離職要一個月前告知...(開始出這招) 我說我真的沒辦法延後報到,主管說請我明天早上跟總監談,因她要出差一週..。 9/24 總監忙死了 我根本沒空找她,快下班時有詢問她有空嗎? 她回說待會有約回公司大概19點了... 下班回家想說打給業務,結果她沒接,我就傳訊息,內容如下: 總監打擾了,我是xxx,我還是沒辦法延到10/15,已找到的新工作必須在10/6報到,這段 時間非常謝謝您和其他同事的照顧。 她也回我如下: 沒辦法,要請你照規定來,你並非是問過主管就答應新工作。原本該等新人來交接的才能 離職,已特別寬容先給10/15時間。請你自行跟新公司說明,不要做不負責的事,麻煩你 了。 我看到傻眼,什麼叫沒問過主管就答應新工作...我找工作還需要你點頭 她這麼強硬我也回她: 不好意思,但是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 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我未滿一年,只需要十天前告知,我也不希望直接丟下工作就離開,再麻煩公司盡快找人 交接,謝謝。 接著就接到她的電話,她說當初面試明明就有講好薪水什麼的,怎麼會這樣? 然後說特別請示上頭加我兩千的薪水...請我考慮清楚。就算我真的還是決定要離開,也 沒辦法照我說的10/3離開,公司有公司的規定,我們也不是一間什麼小公司, 我就回她說可是勞基法就是規定我只要十天前告知就可以了, 她就繼續說但是我們也是要找人,不是你說走就可以走的, 我就說但是規定是我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她就生氣的說誰跟你說這個錯誤的資訊啊!你沒有員工手冊嗎? 我說沒有,她說那你也可以問其他人啊!年紀輕輕就這樣,自我感覺良好,你這樣未來到 其他地方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聽到這裡我就超生氣的!!!明明就是你們沒有照勞基法規定!!!! 最後她說請我考慮清楚,先這樣,掰掰 我真的是氣炸了!!!!!!這種公司就算我加多少錢我都不要!!!!! 決定10/3處理好我該做的事就走人. 我已備份寄給主管的離職信以及簡訊 請問如果後續有什麼問題的話,是直接找勞工局就好了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41.1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1571224.A.804.html
→ medama: 不用理他 時間到就走 不發薪亂扣薪就吞下去 或找勞工局 09/24 23:09
→ poppylove: 你就不去上班難道她能報警抓你? 09/24 23:10
→ iammei: 和勞基法抵觸就無效,已經撕破臉了,後面有要跟你囉唆或09/24 23:15
→ iammei: 扣薪就打去檢舉,超時工作有打卡紀錄的話,也能順便檢舉09/24 23:15
了解!!謝謝各位
推 monkeydrufy: 為什麼要說這麼多?拍拍屁股閃人就好,幹嘛鳥主管? 09/24 23:18
覺得還是講清楚比較好 這個局面是我的下下策阿...唉
→ jacqueswu: 這種公司可以待半年...嗯~辛苦了09/24 23:25
Q__Q
推 hydra60319: 我之前有寫過一篇文喔~ 可以去看看 #1K5bLh4R09/24 23:26
→ hydra60319: 關於離職程序和扣薪等問題的解答09/24 23:26
好的,謝謝你!!!
→ hyuchi0202: 講完就可以了,不用裡他的回應阿09/24 23:34
請問需要告知人資嗎?
※ 編輯: bluesky0928 (42.77.241.186), 09/24/2014 23:46:52
推 YahooTaiwan: 投訴吧 不用跟他多費唇舌 他只是裝死 哪可能不懂法律 09/24 23:51
→ YahooTaiwan: PS: 若他不給你薪水的話 09/24 23:52
推 YahooTaiwan: 當你提出離職時 他就不是你老闆 你也不用"怕"他了 09/24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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