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政協委員何某鋒去年在水庫戲水,看到一旁美女,本想跟她開個玩笑,熊抱著她跳水。不料這個玩笑鬧出人命。廣州市增城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何某鋒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
新快報報導,政協委員何某鋒現年35歲,澳門人,在佛山經營房地產生意,是兩家企業的老總。
據報導,2013年10月16日,何某鋒與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庫划水俱樂部玩。當日下午3時許,何某鋒到水庫準備游泳,水庫浮台邊恰有一名妙齡女子遊玩,他一時興起想跟陌生美女開個玩笑,便從後面抱著她的腰一起跳入水庫中。下水後,女子從何某鋒手中滑開。
未料到女子不懂水性,當他浮上水面後,發現她很長時間沒有浮上來,就與其他人一同下水尋找。待找到後,女子已沒有呼吸,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鑑定為溺水死亡。
報導指出,死者李女20多歲,未婚。事故發生後,何某鋒向公安機關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良好。同時,何某鋒的親屬積極與被害人父母協商賠償事宜,支付了約386萬元人民幣後,最終獲得被害人父母的諒解。
庭審中,被告人何某鋒向被害人家屬表達了悔意和歉意,自稱「沒想到自己的玩笑竟葬送了一位花季少女」。何某鋒的辯護律師認為,事故更加接近意外事故,因為被害人李某在落水後沒有任何的掙扎,可能是因為驚嚇而引起猝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突然抱著未做任何準備的被害人跳入水中,其疏忽大意是導致李女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人何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判決指出,鑑於被告人有自首情節,在歸案後有悔罪表現,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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