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評估,若核一、二、三廠延役,需投入350至400億元汰換更新設備;但若不延役,改以燃煤、天然氣發電,初估20年需多花1.6兆元的發電成本。
台電專業總工程師蔡富豐昨(8)日表示,依美國核電廠延役標準,核一、二、三最多延役20年,是否延役仍需經過嚴謹評估,並汰換零件、設備,經原能會專家審查後才能決定。
由於核四去留迄今仍未有定案,故台電已著手籌備核四不商轉的預備措施。台電表示,核四已投入2,800億興建,還是優先希望推動核四於2016年商轉。
台電強調,是否改以核一、二、三延役替代核四商轉,目前政府仍未有定案,台電只是預做評估。
核電廠期滿若欲延役,需提早5年向原能會提出申請;台電表示,核一延役計畫已提交,福島核災後暫停審查,目前已恢復審查。除役則要期滿前3年提出,若核一廠要除役,最慢明年底提出申請。
另外,若決定朝延役方向準備,也未必三座核電廠皆申請延役。目前北部地區缺電較嚴重,應是核一、二優先延役。
台電表示,若核四不商轉,加上火力發電廠將陸續除役,2016年的備用容量率將降至10.2%,即將面臨缺電風險。一般歐美國家的備用容量率約為15%,代表台灣面臨缺電已在到數計時了。
蔡富豐表示,目前核四1號機試運轉已完成95%,安檢達成82%,目標是6月底前完成試運轉與安檢,9月底送交原能會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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