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戲水可消暑,但游泳池不合格比率100年到102年連年升高,從29%上升到49%,立委憂心民眾安全出現漏洞,主張相關單位應該儘速進行相關法規的修法,明訂罰則、提高「國民體育法」及「游泳池管理規範」的位階,讓游泳池安全管理不只是軟性宣導,查核採「預先告知業者」,而是「嚴格執行、違者開罰」。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表示,各縣市政府游泳池查核作業都是「預先告知」,但不合格率卻是不減反增,其中「救生員人數足額」和「合格救生器材」不合格率連三年都榜上有名,救生員不足更從100年5.5%到102年增加到17.8%。
根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度查核報告,全國游泳池家數479家,經過複查後,救生員人數不足的業者還有13家,游泳池旁未配置合格救生器材的業者則有6家。
邱志偉認為,保障民眾戲水安全,游泳池安全管理應該採「嚴格執行、違者開罰」不能只是軟性宣導,並且「預先告知業者」。
教育部體育署設備組副組長趙昌恕表示,現階段做法,業者沒有辦法限期完成改善,縣市政府和體育署就會在網站上公布名單提醒民眾小心選擇。
違規比率逐年增加,趙昌恕解釋,初步了解是因為相關規定有所變更,業者一時間難以配合,例如消防法規、《游泳池管理規範》102年修訂救生員必須經過體育署合格授證,都跟過去規定有所不同。
對於委員建議,體育署也回應,未來將對對法規不熟悉的業者進行輔導,建立不預警查核機制,《國民體育法》也將進行相關法規的修訂,提高法律位階並制定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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