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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炸彈客主嫌 二審判20年
Jun 24th 2014, 07:06
高鐵炸彈客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律師胡宗賢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共犯朱亞東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胡、朱提審聆判時,面對刑度酌減,不置一詞,宣判後繼續羈押。
胡宗賢今天穿著淺色西裝褲、白襯衫出庭,表情木然,他所著衣褲交接之處,沾染大片疑似舊痕跡的血漬,押解他出庭的法警說,有詢問胡是否需要協助?身體有無不適?胡皆不語。
胡宗賢一審被依兩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2年,上訴審時承認犯罪,要求以一個殺人未遂罪論處,高院今天撤銷改判他20年,朱亞東一審也被依兩個殺人未遂罪判刑12年,今天也酌減為10年6月。
當初辦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胡宗賢為放空期貨謀利,在高鐵上置放炸彈,點燃引信,預備讓行李箱炸彈在密閉的台北車站內爆炸,所幸在桃園被發現,避免可能的傷亡,惡性比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還重大。
胡宗賢曾念過國立大學理工科系,他上網學習製作炸彈,並雇計程車司機朱亞東策畫多個攻擊版本,彙整於電腦文件檔中,他最後選定「高鐵計畫」執行。
去年4月12日上午,胡教唆朱自台中搭高鐵北上,在列車上放置行李箱炸彈,等列車駛抵台北車站時,再由鬧鐘定時裝置點火引爆,行李箱炸彈在桃園因溢出可疑液體,被人發現,計畫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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