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上月決議,明年起國定假日遇例假日一律補假,但是該項規定只適用公務員,不適用勞工,勞工明年等於被「吃掉」六天假。勞動部本周將邀集勞資團體、學者協商,讓勞工比照公務員,也有放連假的「小確幸」。
勞動部表示,依照現行放假規定,勞工明年全年假期為一百零四天,若六天被例假日吃掉的國定假日都可補休,就多六天假,會有一百一十天。
勞動部指出,明年有六個國定假日剛好落在周六、日,依現行規定,勞工不能補休。六天分別是二月二十一日大年初三、二二八紀念日、四月四日兒童節、六月二十日端午節、十月十日國慶日、十月三十一日蔣公誕辰紀念日。
勞動部官員解釋,「勞基法」法定工時為兩周八十四小時、每七天有一天例休,而非周休二日,很多工廠仍是「隔周」休二日,約定周日為例休,周六為休息日。
勞動部官員並表示,「勞基法」並未規定休息日遇到國定假日應補休,因此國定假日若落在周六,勞工就不能補休,周日才可以。
若勞動部在本月順利做出決議,修訂勞基法中的請假規則,明年勞工將多出五個三天連假,春節也將多放一天,可以放六天。
勞動部官員解釋,明年春節原從除夕放到初三(周六),初四為周日,初五(周一)就要上班;但若初三這天假可補在初五休,就可等到初六再開工。
此外,明年清明連假,勞工原只放三天,未來若可多補休一天,勞工可以從周五放到周一,連放四天。
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此次也會考慮比照新北市增加陪產假、陪產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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