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生投票年底來不及首投族年齡如從20歲降至18歲,高三學生即可享有投票權,實踐公民責任與權益。中國時報【林佩怡、林思慧╱台北報導】
首投族是否將從20歲下修到18歲,內政部長陳威仁、中選會昨均鬆口樂觀其成,但必須循修憲程序辦理;若修憲工程真能推動,預計約有65萬人提早享有投票權,但陳威仁說,「今年底絕對不可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全世界大多數國家投票年齡是18歲,為吸納年輕人意見,絕對有降低投票年齡的必要。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指出,中選會對降低投票年齡「原則樂觀其成」,但因為降低投票年齡涉及修憲,因此修法時仍應一併考量。
陳威仁說,投票年齡降低是為了促使青年及早參與政治、享受投票權利,立意良善,內政部也曾召開座談會,多數與會者都主張調降選舉權年齡,但因屬於憲法層級問題,應透過修憲完成。
主張修選罷法的丁守中說,朝野對下修投票年齡都有高度共識,但每次都卡在究竟是憲政問題或修《選罷法》即可,他擬聲請大法官釋憲,解釋清楚到底有沒有違憲問題。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說,憲法規定年滿20歲才能依法行使投票權,這是非常清楚且明確的定義,若是聲請大法官釋憲有可能不被受理。
他認為,朝野對於修憲沒有不同意見,立法院應盡快通過修憲案,送交中選會後,年底一併進行公投。
年底公投是否可行?劉義周指出,立法院必須先通過該案,但通過門檻非常高,通過後必須公告6個月,中選會收到文後,在1至6個月內舉辦公投,但目前為止,該案還沒進到立院,討論到通過還不知道要多久,「年底選舉肯定來不及實施。」
陳威仁也說,「年底絕對不可能」,他認為,投票年齡比我國低的國家很多,這件事不是不能討論,但這涉及到修憲的問題,朝野必須交換意見後,把要修憲的條文一次修完,他強調,「修憲是大工程,不會只搞一個下修年齡。」